高普考地特

高普考成績放榜、志願填寫、錄取報到程序

高普考錄取率及分數預測:111年預測
111年國考簡表:最新國考行事曆
地方特考見:地特錄取報到程序

v6-20230826

一、時程簡表

時程簡述如下,各項事件詳細內容將於之後分別詳敘:

表一、2023(112)年高普考錄取報到程序簡表

日期 事件 備註
2023
3/14(二)~3/23(四)

往例:3月第2個星期五
至下下星期一
高普考報名參考往年日期
2022:3/21 (一)起10天
2021:3/12 (五)起10天
2020:3/13 (五)起10天
2023
6/30 (五)

往例:6月最後一個星期四
公布增列名額參考往年日期
2022:7/1(四)
2021:6/24(四)
2020:7/3 (五)
2023
7/7(五)

往例:7月第1個星期五
普考日期參考往年日期
2022:7/15(五)起2天
2021:10/16(六)起2天
2020:7/17(五)起2天
2023
7/9(日)

往例:7月第1個星期日
高考日期參考往年日期
2022:7/17(日)起3天
2021:10/9(六)起3天
2020:7/19(日)起3天
2023(估)
9.20 (三)


往例:9月第3個星期三
高普考成績放榜
公布各類組增額
參考往年日期
2022:9/27(二)
2021:1/4(二)
2020:10/6(二)
2023(估)
9/21(四)~10/2(一)

往例:放榜後次天起10日內,遇假日順延
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 參考往年日期
2022:9/28(三)~10/7(五)
2021:1/5(三)~1/17(一)
2020:10/7(三)~10/19(一)
2023(估)
9/21(四)~10/23(一)

往例:放榜後次日起30日內,
遇假日順延
考試結果申請訴願 參考往年日期
2022:9/28(三)~10/28(五)
2021:1/5(三)~2/4(五)
2020:10/7(三)~11/9(一)
2023(估)
9/26 ()~10/3(二)

往例:放榜後1周
至第2周星期二或三
1.選填志願
2.正額錄取人員繳交「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書」
3.增額錄取人員申請延後分配訓練
參考往年日期
2022:10/4 (二)~10/18(二)
2021:1/10 (一)~2/8(二)
2020:10/12(一)~10/23(五) 
2023(估)
10/17(二)

往例:志願選填後2周
公告志願分配結果,並以電郵寄送 參考往年日期
2022:11/1 (二)
2021:2/22 (二)
2020:11/6(五)
2023(估)
10/18(三)~ 10/30(一)

往例:分發通知函到達次日起10天內
用人機關報到 參考往年日期
2022:11/2(三)~ 11/14(一)
2021:2/22(一)~ 3/4(五)
2020:11/9(一)~ 11/18(三)
2023(估)
11/16 (四)

往例:分發結果公布後4周
公告第 1次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 參考往年日期
2022:12/1 (四)
2021:3/22 (二)
2020:12/1 (二)

二、分項描述

0.高普考報名【2023/3/14(二)~2023/3/23(四)】

  • 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日期自112年3月14日起至3月23日下午5時止,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免繳報名相關表件」者,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所填具之基本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
  •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請列印繳款單繳費或線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表件,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職業證書、工作經驗證明、報名費減半優待證明、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及國民身分證影本等),於112年3月23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視為無效,不得補件。
  • 參考網址:報名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tw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

1.高普考成績放榜【2023/9.20 (三)】

  •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預定於112年9月20日上午11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預定自11時20分起,應考人可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進行查榜,榜單並同步公告於考選部公報。
  • 放榜後,可先至考選部網站查閱相關職缺,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詢職缺工作內容
  • 相關職務問題,得逕洽各該用人單位
  • 參考網址:考選部

2.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2023/9/21(四)~2023/10/2(一)】

  • 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或「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項目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未依限申請或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 參考網址:考選部複查程序說明
  • 申請網址:國家考試報名網站

3.考試結果申請訴願【2023/9/21(四)~2022/10/23(一)】

  • 應考人如不服考試結果,亦請於成績公布(2023.9.21)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考選部向考試院提起訴願。
  • 參考網址:考試院

4.選填志願【2023/9/26 (二)~2023/10/3(二)】

  • 選填時間自9月26日上午9時至10月3日下午6時止 (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另作業期間可 無限次數修改志願 ,並以最後一次按 下「確定志願」之資料為準 )。
  • 依考選部寄送之通知單所附認證密碼於上述期間至人事行政總處官網首頁「最新消息」,點選「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暨普通考試選填志願入口網 站」登入系統。
  • 第 1次登錄系統,請先詳閱首頁之「操作手冊」 及常見問題。
  • 另請儘早完成選填志願 作業,避免於系統截止時間前,因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權益。
  • 登錄系統後,請檢視個人資料,選填之職務總數須等於或超過考生之錄取名次,之後按下「確定志願」並產製結果表自行留存,另離開系統時請按右上方「登出」,勿直接關閉頁面。
  • 如未依限於系統按下「確定志願」,或選填職務總數未等於或超過臺端之錄取名次,導致無從分配時,將由本總處就所遺職務,逕予分配。
  • 另如需以簡訊通知分配結果,請於系統相關欄位中勾選。
  • 參考網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電子佈告\最新消息

5.繳交「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書」【2023/9/26 (二)~2023/10/3(二)】

  • 高普考試同時正額錄取人員應擇一接受分配訓練,至於同時正額錄取(或同時增額錄取)本項考試另一等級考試,得自願放棄其中一等級考試受訓資格,以避免造成用人機關(構)學校職缺遞補作業之困擾。
  • 請於選填志願作業期間線上申請,並將該系統之「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書」下載列印簽章後,於10月3日(二)前以限時掛號寄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第2科」(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1樓,郵遞區號10051)

6.申請延後分配訓練【2023/10/4 ~2023/11/4】

  • 因服兵役或養育3足歲 以下子女 ,需申請延後分配訓練申請延後分配訓練者, 請至本總處「考試分發 至本總處「考試分發 」專區之「書表下載」項專區之「書表下 載」項專區之「書表下 載」項下載「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延後分配訓練申請書」,依式填妥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書」,依式填妥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0月4 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行 政院人事政總處培訓考用第 2科」(10051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 路一段 2之 2號 11 樓)

7.公告志願分配結果【2023/10/17(二)】

8.用人機關報到【估:2023/10/18(三)~2023/10/30(一)】

  • 依所分配用人機關洽詢報到等相事宜。
  • 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為用人時段為現己出缺者,應於通知函送達之次日起 10 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尚未出缺者,則由用人機關於職務出缺後,再行通知於指定期限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另 10 日計算方式,期間適逢假日照計,末日為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 另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擬申請延期報到者 ,應於通知函送達之次日起 5日內向用人機關提出, 經由用人機關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報到。
  • 本項考試廉政類科(含法律廉政、財經)錄取人員,實際報到實施實務訓練日期,將由法務部另函通知。
  • 參考網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電子佈告\最新消息

9. 公告第 1次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2023/11/16(四)】

  • 人事行政總處預定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後1~1.5個月辦理第1次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於112年11月16日(四)上午 10 時於本總處全球資訊 網首 頁「最新消息」 及「考試分發」專區,公告第1次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之相關訊息(含選填志願職務及參與人員名單),屆時將另函通知辦理選填志願相關事宜 。
  • 上開公告事項,仍以實際時間 ,請適時注意行政總處網頁之公告。
  • 參考網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電子佈告\最新消息

重要參考資訊

參考 111年高普考錄取率預測
參考 地特錄取報到程序
參考 最新國考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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